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的通告》及《关于继续延期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的通告》精神,天津市将于2024年5月9日起开始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换购宣传工作的持续开展,在引导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提高安全意识、宣传普及路面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的同时,更为广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带来实惠与便利。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经研究决定,将于第二十二届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览会召开期间,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同期举办天津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惠民换购宣传活动。
请参加此次换购宣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尽快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李克胜 13302070411
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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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展期间举办天津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惠民换购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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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关于举办“天津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换购宣传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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